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廢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
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廢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間制發(fā)的部分司法解釋和司法解釋性質文件的決定
發(fā)布日期:2013-04-08|字體:|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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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廢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間制發(fā)的部分司法解釋和司法解釋性質文件的決定》已于2013年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69次會議、2013年2月1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85次會議通過,現(xiàn)予公布,自2013年4月8日起施行。

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

2013年3月1日

法釋〔2013〕6號

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

關于廢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間

制發(fā)的部分司法解釋和司法解釋性質文件的決定

(2013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69次

會議、2013年2月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

檢察委員會第85次 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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