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關(guān)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
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關(guān)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
發(fā)布日期:2017-05-08|字體:|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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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

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關(guān)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

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關(guān)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》已于2017年3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12次會議、2017年4月26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63次會議通過,現(xiàn)予公布,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。

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

2017年5月8日

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(guān)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

(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12次會議、2017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63次會議通過,自2017年6月 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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