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
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
發(fā)布日期:2012-11-09|字體:|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
  來源:國資數據中心
(2007年7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01號公布根據2012年11月9日《國務院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(guī)的決定》修訂)

第一章總則

第一條為了加強鐵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,規(guī)范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,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,保障鐵路運輸安全和暢通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》和其他有關法律的規(guī)定,制定本條例。

第二條鐵路機車車輛在運行過程中與行人、機動車、非機動車、牲畜及其他障礙物相撞,或者鐵路機車車輛發(fā)生沖突、脫軌、火災、爆炸等影響鐵路正常行車的鐵路交通事故(以下簡稱事故)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,適用本條例。

第三條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應當加強鐵路運輸安全監(jiān)督管理,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的各項制度,按照國家規(guī)定的權限和程序,負責組織、指揮、協調事故的 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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